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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明码标价”吓唬学生

作者:□ 吴森达 发布时间:2017.06.28
中国教师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某校高三学生填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时,班主任通知学生说,登记表每人只免费发一份,填写错误需要花100元换一份新表。经媒体了解,相关教育部门回应说:不过是教师在吓唬学生,为了让学生认真填写,并非真的向学生收钱,已经责令学校将钱如数退还学生。

教师为敦促学生认真填写表格,采取一些措施不仅应当而且有必要,可惜这些措施不是耐心细致的讲解示范,不是循循善诱的叮咛嘱咐,反而代之以简单粗暴的“明码标价”收费。在日常教学中,学生免不了会犯错,对于学生填写表格出错,本身就需要教师耐心教育和引导,可是教师动不动就使出收费或罚款的招数,不得不说这是教师的懒惰与失职。面对动辄百元的收费,学生当然会出于畏惧认真填写,但教师的行为无法令学生从内心遵从,容易使学生产生抵触情绪,甚至有损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在加重学生负担的同时,无形间造成了师生对立,不利于教师对学生的长期教育。

事实上,这种“明码标价”对学生收费或罚款的教育方式在校园并不鲜见,涉及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针对学生迟到早退、上课捣乱、打架斗殴、上课玩手机、课后不写作业等违纪行为,一些学校管理者特别喜欢动用罚款的方式。在这些学校管理者看来,罚款教育能够控制学生的犯错违纪行为,提高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能起到良好的管理效果。对此,我却不敢苟同,罚款教育的方式无疑是一种懒惰教育行为,虽然在短期内可以见效,但对学校以及学生的长远发展极其不利。

我们一直倡导教育应远离金钱、物质、欲望,如果校园到处充斥收费或罚款的教育方式,学校还会是人们心目中的一方净土吗?教师的工作对象是人,是有生命力的人,是有感情和思维并在发展变化的人。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在学生的注意之中,深刻影响学生的成长。身为教师,有职责给予学生正面的积极影响,使之形成正确的价值观。采用如此粗暴的“明码标价”收费或罚款方式吓唬学生,非但无法真正解决问题,反而可能为学生规避自己所犯的错误提供了正当的“口实”。试想,当学生犯错时,一句“不就是交钱就行了”,教师又该以何言辩驳?长此以往,容易在学生心中形成任何违纪过失都能用金钱摆平的错误观念,恐怕不利于学生勇于承担责任的意识养成。

梳理近年来发生的学校收费或罚款的教育新闻事件后,必须引起注意的是,教育主管部门在事件发生后,处理方式往往以责令学校退款草草收场。教育主管部门似乎与学校达成了某种默契,总能以“教师是为了学生好”等貌似正当的理由搪塞过去,这恐怕也是罚款教育事件层出不穷的原因吧?其实,这种乱收费本身是违法行为,是对学生权益明目张胆的侵犯,不仅应对涉事学校进行“明码标价”的处罚,更应对学校负责人进行追责,如此才能有效地警醒后来者。学校与教师也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真正做到依法治学、依法执教,遵循教育教学的原则与规律,才能使学生身心健康地成长。

(作者单位系福建省晋江市龙侨中学)

《中国教师报》2017年06月28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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