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易鑫 通讯员 樊泽民) 为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关于与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签署推进校园足球改革发展备忘录的决策部署,5月26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签署推进校园足球改革发展备忘录仪式在京举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代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60个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的代表逐一签署备忘录。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讲话
根据备忘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经费、特色学校建设、完善教学训练竞赛体系、探索实施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定级和转会机制、搭建训练竞赛平台、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意外伤害保险机制、加强对试点县(区)校园足球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等方面支持60个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开展校园足球综合改革工作,在全国树立一批校园足球工作标杆县区。60个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将从加强统筹、深入推广和普及、建立完善教学训练竞赛体系、建立运动员注册和转会制度、制定入学升学扶持政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和加强校园足球文化建设等方面深入推进校园足球改革发展。
王登峰指出,发展校园足球需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有机互动。与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签署备忘录是为了提升校园足球发展质量、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作出的重要决策。签约的目的是要把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的所有政策体系在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全面铺开。校园足球是整个学校体育乃至整个学校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环节。发展学校体育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基础,掌握运动技能是手段,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是目标。通过签约推动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和其辖区内的所有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立健全校园足球教学体系、竞赛体系、课余训练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鼓励每一个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因地制宜,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加大对校园足球的支持力度,在县(区)域内全方位推进校园足球改革发展,成为校园足球发展的标杆、整个学校体育综合改革的标杆。
通过签署推进校园足球改革发展备忘录,进一步明确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持校园足球试点县(区)推进校园足球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强化了校园足球试点县(区)推进校园足球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了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夯实了校园足球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