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注:特聘教授应在所申报学科的二级学科设岗招聘,主讲教授、讲座教授可在所申报学科的一级学科设岗招聘。天山学子由学校根据设岗要求和招聘计划跨设岗学科招聘。特聘教授每个学科招聘1人;主讲教授、讲座教授每个学科各招聘两人,具体方向由招聘学校确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自2012年起实施“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以下简称“天山学者计划”)。自治区每年在区属高校遴选20个学科设置天山学者特聘岗位。每学科设置特聘教授岗位一个,讲座教授岗位两个,特聘主讲教授岗位两个,天山学子岗位两个。聘任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详见附件“实施办法”)。
2012年,自治区“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拟在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大学5所高校先行设岗招聘。设岗学科及相关信息见下表。
一、“天山学者特聘计划”实施范围与管理办法
1.天山学者特聘计划是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重大专项,面向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实施。
2.天山学者特聘岗位依托高等学校的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点建设工程、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技创新平台设置。聘任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
3.天山学者岗位属动态岗位,5年为一个周期。
4.天山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和任期目标管理制度。自治区设立天山学者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设岗学科和由学校推荐的聘任人选。自治区审定后,由学校聘任。聘期内自治区拨付天山学者津贴。
二、“天山学者”的职责
1.特聘教授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2)面向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主持国家、省部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力争取得标志性成果;
(3)领导本学科学术团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4)正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国内领先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讲座教授
(1)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咨询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
(3)面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和科学技术前沿,积极组建或参与组建具有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
3.主讲教授
(1)主讲本学科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程,编写高水平教材;
(2)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最新进展,开设专业前沿课程和学科交叉课程;
(3)引领本专业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成果具有创新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指导、培养本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4.天山学子
(1)讲授本学科专业课程;
(2)了解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能开展跟踪国际学术前沿研究工作;
(3)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积极参与创新团队科研工作。
三、“天山学者”的招聘条件
1.特聘教授
(1)热爱新疆,热心为聘任学校服务,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身体健康;
(2)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5周岁);
(3)具有博士学位,是本学科带头人或博士生导师,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
(4)学术造诣高深,是国家或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主持人,有独特的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5)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7)担任高校实质性领导职务,不能保证在岗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为特聘教授;
(8)面向区内外招聘,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9个月以上。
2.讲座教授
(1)全部面向区外和海外招聘。
(2)热爱新疆,热心为聘任学校服务,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身体健康;
(3)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4)具有博士学位,是本学科带头人或博士生导师,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
(5)是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主持人,有独特的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6)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至少1个月。
3.主讲教授
(1)全部面向区外和海外招聘。
(2)热爱新疆,热心为聘任学校服务,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身体健康;
(3)长期在高等学校从事本科专业教学工作,承担过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程主讲任务,所讲课程受到师生和同行好评,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4)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5年以上,获得过国家教学成果奖,或担任过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
(5)聘期内每学年在受聘高校系统讲授1-2门本科课程。
4.天山学子
(1)热爱新疆,热心为聘任学校服务,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身体健康;
(2)在海外高水平大学和国内“985”高校获得学士学位,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在前述高等学校和国外著名研究机构任职1学年以上,并获得突出成果,年龄在40岁以下;
(3)能独立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
(4)保证在受聘学校全职工作。
四、“天山学者”的待遇条件
自治区人才专项资助天山学者计划,资助标准为:受聘的特聘教授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40万元;讲座教授津贴为每人每月人民币3万元;主讲教授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天山学子引进资助经费由学校承担,每人不低于人民币6万元。天山学者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
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天山学者的科研立项、科学研究、成果推广、著作出版,为他们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提供条件。优先为设置天山学者特聘岗位的学科安排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天山学者特聘教授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用制度和协议的方式保障天山学者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术队伍建设中的自主权。
天山学者特聘教授聘任期满,工作成绩显著,经双方协商愿意留新疆高校工作者,自治区提供50万元的安家费。
设置天山学者计划招聘岗位的高校另行制定配套政策,为聘任的天山学者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配备助手,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其中,自然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每年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其他待遇按学校制定的配套办法执行。各高校具体配套政策请查询设岗高校网页和与高校联系。
新疆高校热忱欢迎有识之士来新疆工作。应聘者请于2012年12月20日前与相关部门及高校取得联系。联系方式及具体信息见相关网址:
新疆昆仑网:http://www.xjkunlun.cn/ 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
新疆高校科研信息网:http://www.xjgxky.edu.cn/ 新疆大学校园信息网:http://www.xju.edu.cn/
新疆农业大学校园信息网:http://www.xjau.edu.cn/ 新疆医科大学校园信息网:http://www.xjmu.org/
新疆师范大学校园信息网:http://www.xjnu.edu.cn/ 新疆财经大学校园信息网:http://www.xjufe.edu.c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