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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性评价唤醒教育发展“第一资源”

作者:解光穆 发布时间:2021.02.23
中国教师报

在教育评价体系中,教师评价深刻影响学校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这是因为教师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对其评价科学与否会深刻影响其他教育评价的实施与成效。在教师评价中,注重对教师与以前相比的实际表现、与已有成绩相比的现实努力、与原有基础相比的提高程度等增值性评价应作为教师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主要形式,这更有利于促进教师发展,也更有利于推动教育评价多元化、科学化机制的形成。因此,各级各类学校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中,应把改革和完善教师评价作为重点,切实引导广大教师在认真履行有教无类、因材施教职责中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建立和完善教师增值性评价可从如下四个维度入手。

第一,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增值性评价的首要维度。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必然要求每一位教师严格做到“上者立德”与“率先垂范”,这既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师角色定位所决定的,也是践行“四有”好老师的内在要求。但就教师评价历史存在与现实表现看,由于市场经济、文化多样、价值多元等因素的影响,在基础教育领域存在“有偿家教”等现象、在高等教育领域存在“学术造假”等不端行为,使得教师队伍群体形象受损。因此,各级各类学校要探索建立符合学校实际、具体明晰且易于操作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与增值性评价机制,把每一个教师每学期、每学年在政治思想、师德修养、师风表现、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实际行为、现实努力与取得的进步给予科学而全面的考核并推行师德师风考核公示制,使全体教师在师德师风增值性评价中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政治水平与品德修养,努力做一名“有道德情操”的好老师。

第二,要把培育学生成长作为教师增值性评价的重要维度。受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师生关系异化等因素影响,一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不愿主动关爱学生,也不愿严格要求学生,导致了“重教书轻育人”现象的存在。对此应看到,一些教师只“重教书”实际上只是履行了作为一名“经师”的职责,而没有尽到一名“人师”的责任。“先生不应该专教书,他的责任是教人做人;学生不应该专读书,他的责任是学习人生之道。”陶行知先生的名言深刻揭示出每一个教师都应是“经师”与“人师”的统一。因此,要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的“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的要求,就要切实纠正在教师评价中长期存在的注重学生学业成绩而忽略学生实际成长、注重教师学术成果而忽略实际育人成效的现象,把教师对学生的关爱关心、引导教导、厚望厚行作为评价的维度,将教师对学生的经常性家访、严格化要求、亲人般关爱等实际行为作为增值性评价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教师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第三,要把促进学生进步作为教师增值性评价的基本维度。在现实中,我们要看到由于先天和后天等因素影响,学生在智力等方面是存在差异的。学生的差异性决定了教师在教育与引导不同禀赋学生时付出的心血与汗水是不同的。但在“唯分数”“唯升学”评价导向下,部分学校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导致评价重心偏移。因此在教师评价改革中,要把教师在促进不同起点、不同程度的学生发展成长中所起的实际作用作为增值性评价的基本维度。具体而言,是把教师在教书育人中对促进学生快速成长、全面发展时所花费的精力、所付出的心血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把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实际“增值”作为主要维度,才有可能促进教师评价体系的科学建立与有效实施。

第四,要把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作为教师增值性评价的主要维度。在探索建立与完善教师增值性评价中要把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作为教师评价改革的重要途径,并使学生对教师的师德修养、敬业精神、学术水准、仁爱之心等的“看法”作为评价教师的主要依据。当然,在教师评价实践中一些学校也注重倾听学生的真实心声,如通过多种途径与方式组织学生评选“我最喜爱的老师”,以发现与表彰优秀教师。需要指出的是,这些评选活动虽具明显示范带动作用,但却不具制度化、常态化而缺乏对全体教师应有的约束力与引导力。因此,在探索建立与完善教师评价机制中,就要突出学生对教师评价的主体地位,改变现有以领导评价、自我评价为主的传统评价模式。要强调的是,学生既是教育教学的直接对象,也是教师实施各种教育影响的直接体验者,他们对每个教师的体验和感受常常是全面而真实的。

教师评价不但是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促进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践中,要把教师评价改革作为重要维度并予以切实推动,以有效引导每一位教师在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中认真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神圣使命。

(作者系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中国教师报》2021年02月24日第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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