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高等教育独特的职业情境使得其师德师风建设呈现出独具学段特征的共性难题。当前高校主流的师德治理忽略了道德与规范之间存在着广阔的模糊边界,工具与目的间存在着天然的价值异构,自律与他律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对应关系。实现师德善治要从关系性、实践性和系统性视角,建立公共的师德精神,明确科学的师德规范,并树立内在的师德信念。
◎关键词 高等教育;师德师风;职业情境;失范治理
为师之道,端品为先。在中国式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师德师风始终是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高等教育是教育强国建设的龙头,高校教师天然应承担起“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遵循。但高校屡次发生诸如言行失范、学术不端等一系列复杂且独具学段特征的师德问题,侵蚀着教师与道德的内在联结,反映了高校师德治理的困境。
现实中,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因循着德治和法治两种倾向,在道德思想、伦理知识和行为规范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容体系和治理范式。但道德强调主观的内在操守,知识层面的道德说教和规范层面的道德约束并不能自然转化为个体的内心遵循和群体的行为风貌。德行涵育本质上是一种与现实生活紧密相连的濡化过程。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应根植高校现实的道德生活,观照高等教育的职业情境。
为何失范?审视高校师德问题的职业情境
人们习惯将师德师风问题归咎于教师个体的道德缺陷,但当师德失范在不同地区、学段、学科和领域间不约而同地出现时,很难从个体层面审视师德失范的共性难题。事实上,道德问题的本源隐藏于现实生活中,许多失德问题有着深层次的职业生态诱因。高等教育以探索高深知识作为构建和处理伦理关系的内在依据,形成了追寻知识创新、崇尚学术自由、注重教学相长、融通产学研用等职业特征,教师德行的养成离不开职业情境这一现实土壤。
首先,高校教师职业身份的多重属性加剧了师德问题的复杂性。身份指向人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和角色。不同于基础教育阶段教师纯粹的教职身份,高校教师兼具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学科发展和行政管理等多重属性,不少还担任着行业顾问、评审专家等社会职务。复杂的身份关系与教师本职交织,教师与学生、同事、学科、学校和社会间形成多重博弈关系,不可避免地分散了教师对教育主责投入的精力、情感和资源。例如,在教学与科研、知识与权力、毕业与就业等多重关系的夹逼下,形成了高校教师对学生责任的泛化,以及学生对教师单向依赖等师生关系异化问题,导致导学冲突成为师德失范的重要领域之一。
其次,高校教育评价管理的高压态势催生了师德问题的风险性。在现代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中,教育评价管理制度一直是教育改革的核心议题。特别是在“非升即走”等竞争机制以及“终生教职”等保障机制的拉扯中,教师陷入唯论文、唯职称、唯帽子等量化指标的痴迷,忽略了教师对学生和职业的教育初心,以至催生出学术不端、科研压榨、经费挪用等恶性师德失范乃至违法违纪问题。激烈且异化的职业评价生态扭曲了高校教师对高深知识的自由探索,也阻碍了教师持续提升道德境界的内源动力,尤其是在显性失德背后,教学松懈、工作躺平、情怀弱化等隐性问题更加消解着教师的德性光辉,难免损害高校整体的师德风貌。
此外,高校教师“两极”社会形象掩盖了师德问题的真实性。一直以来,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知识生产以及社会服务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被赋予建设教育强国的“龙头”的历史定位,更成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的战略要点。崇高的社会期待让高等教育始终置身于舆论中心。一方面,社会意识中的“高标师德”将教师的德行要求窄化为无我的奉献;另一方面,偶发的“底线失范”被放大为群体的负面形象。两种意识的极限冲撞下,师德要求越发剥离出真实情境,朝着崇高和底线两极分化,而更具现实意义的常态师德却在教育治理中逐步被边缘化。紧绷的师德锁链忽略了教师作为道德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久而久之,师德建设沦为外在的强制驱动,而非教师职业成长的客观需要。
何以失灵?把握高校师德治理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随着现代大学治理体系的逐步完善,国家和高校层面逐步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师德治理范式。但师德失范的阴霾始终笼罩在高校的道德天空,凸显了符号化的道德说教和规范的局限性。回归到滋生师德失范的社会病理学源头,不难发现,当前高校师德教育和规范忽略了道德与规范之间存在着广阔的模糊边界,工具与目的之间存在着天然的价值异构,自律与他律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对应关系。
首先,德治与法治之间存在治理真空。一般而言,我们倾向于用道德方案推动从个体德性到群体德行的遵循。但在教育语境中,师德被赋予了崇高的精神符号,以至于政府和学校通常以制度或法规等形式具象并强化师德的底线标准。当前高校的师德建设大多围绕政策要求或舆论导向为主线展开。但在追寻法之底线规范与德之崇高间,存在着明显的常态师德涵育的虚化模糊及长效师风治理的飘忽游离。现有道德规范或管理制度难以有效识别并解决放任敷衍、学术剥削、情感暴力等模糊问题。尤其是教师个体间存在差异,思想和行为又是动态变化的,没有任何一项师德规范能就教师遇到的每一情况进行德行指导。
其次,在工具与目的之间存在价值异构。当前高校师德师风治理体系中,命令型的政策工具占据着绝对主导地位,“必须”“严禁”“不得”等命令语句反复强调了对教师德行的管控,但关怀型、激励型、发展型等政策工具明显偏少,且鲜有发挥真实效能。对于高校而言,理想型的师德建设应事关教师个体和群体的自身专业发展、职业体验乃至职业幸福,绝非仅某种来自外部的任务或规范要求。过分依赖硬性工具,无形中会消磨教师的道德敏感性,背离个体师德建构的客观规律,导致“手段”与“目的”的错位。
此外,在自律与他律之间存在协同障碍。师德规则的本质是一种外界约束,因其具有确定性和规范性等优势,被广泛运用于高校师德治理中。但现实中,大多高校师德失范问题并非源于知识盲区的遮蔽,而是陷入自律挣扎的冲突。如果他律无法转化为个体的内在操守,提升群体的师德风貌,便会始终停留在低水平的空转。同样,自律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价乃至激励,也会逐步变得虚化和低效。亚里士多德曾说,“人之有德,是自躬行实践所致”。道德实践是验证并协调自律和他律同步性的桥梁。从个体到群体的师德治理要跳出空洞的“价值思辨和抽象道德”,根植教师的师德生活,实现他律与自律的互为补充、促进或转化。
如何善治?重构高校师德伦理的方法遵循
师德蕴含着个体的内心遵循,师风展现了群体的行为风貌。师德师风作为一个整体概念指向教师职业个体与群体的伦理秩序。重构高校师德伦理秩序并非否定传统师德师风建设的成效和路径,而是基于当下高校和教师发展的客观实际,从关系性、实践性和系统性视角正视传统单纯依赖德治和法治的局限性,并统筹个体、学校、社会所潜藏的内在道德资源和力量,建立公共的师德精神,明确科学的师德规范,并树立内在的师德信念。
首先,在教师的公共生活中涵育师德精神。人的德性并非由个体的先天禀赋所决定,而是在公共生活中各种后天因素共同促成的。师德涵育应观照高校教师职业情境,发挥师德师风建设应有的发展性功能,让其成为专业发展、职业晋升和幸福生活的价值基础。尤其是真正落实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通过教育、评价、激励和关怀等综合手段维系“德福一致”的伦理秩序,突出立德树人的本位正义,在有德性的公共生活中激励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其次,在高校的治理体系中完善师德规范。不可否认,规则立德作为当前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保障了师德伦理的确定性、规范性和底线性[1]。但在重申道德命令和维护制度刚性的过程中,需明确对师德失范惩戒的工具性而非目的性。高校要围绕滋生学术不端泛化、师生关系异化、职业评价物化等问题的背景、缘由和特征,建立起科学性、层次性以及完整性的师德伦理规范体系。在底线师德的基础上建立过程监管、预警和矫正机制,对于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偏,及时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特别是要把师德能力教育作为落实规范的重要途径,划定“禁止红线”的同时,将丰富的、规范的、系统的道德知识切实转化为教师德行素养,引导教师群体追寻崇高师德、守牢底线师德、涵养常规师德,实现师德知识、情感、意志和行为的统一,持续拓展师德师风建设的“发展上限”。
此外,在社会的价值认同中树立师德信念。教师的神圣性不在于一般意义上的政治公民身份,而在天然承担的民族和家国符号。个体一旦进入教师角色就意味着进入民族和国家的伦理实体之中。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在引领社会风尚、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公众对教师的道德期待、支持、回应和认同是支撑教师提升道德修养的重要因素。政府和高校要加强教师的社会保障,提高教师政治、社会和职业地位;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增强人们对教师职业的尊重和理解,在社会的价值认同中提升高校教师践行师德伦理的坚定信念。
参考文献:
[1]从德性伦理到法律禁令:师德失范的概念考证、建构与制度实施[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23(4).
【作者:张运,单位:扬州大学】
(原载2025年第2期《中国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