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出

甘肃:确定23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

作者:尹晓军 发布时间:2024.12.17
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尹晓军)近日,甘肃省司法厅、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确定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的通知》,确定兰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心理干预基地、嘉峪关市第五中学、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等23个实践中心为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法治主题,注重法治德治融合,加强督促指导,加大跟踪支持,及时评估效果,切实把实践中心建成青少年尊法体验馆、学法新课堂、守法实践地、用法功能区。要确保实践中心科学规范运行,主管单位要细化实践中心日常运行、活动讲解等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立改废释情况和青少年成长各阶段不同法治需求,充实展陈内容,创新宣传方式,适度提升改造,增强精细、分层、互动性普法供给。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通过资源共享、阵地共建、活动共办等方式,提升实践中心利用率和参与度。要在实践中心建成用好上下功夫,以建成省级实践中心为牵引,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实践中心全覆盖。要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融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法治实践和研学活动,丰富图文展览、媒体展示、虚拟互动、研学交流等功能,采取青少年可知可感可触的形式,保证全省青少年能够在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至少在实践中心分别接受1次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发挥实践中心在青少年法治意识培养、法治素养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全省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推动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