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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责任链条 合力落实劳动教育

作者:文新华 发布时间:2020.05.06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为了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指示,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202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作出构建劳动教育责任链条的重要部署。

劳动教育以体力劳动、体脑并用为主要内容,既包括教室和校园卫生等校内劳动,还包括社会公益劳动、见习实习劳动、自我生活服务劳动、家务劳动(以及部分家庭的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劳动等。在各学段学校中落实劳动教育,不仅是各级各类学校的重要责任,也是学生家庭和社会企事业单位的重要责任,更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任何一方缺一不可。只有以学校为主体的各个方面都切实承担起并履行好各自的责任,才能合力落实好劳动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劳动素质。构建责任链条,是将劳动教育从认识转化为行动的重要机制,也是改变一些地方和学校只喊口号却无行动甚至抵触劳动教育这一现象的有力手段,还是化解落实劳动教育难题的有效方法。

构建劳动教育责任链条,至少需要解决以下两个问题:一是要明晰各个方面的责任,杜绝“空心环节”;二是要让相关方面切实履行各自的责任,避免链条成为摆设。

在合力落实劳动教育责任链条中,学校是实施劳动教育的主体。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培养和提高学生劳动素质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内容,将劳动教育列入学校规划和工作安排;应当根据学生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在教育体系、课程体系和校内外活动中安排必要的时间,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各种劳动实践;应当建立并实行学生参加教室和校园卫生劳动制度,小学中、高年级应当建立并实行学生参加校外公益服务劳动制度,中等及以上学校应建立并实行学生参加见习实习劳动和社会生产劳动制度(包括有条件的学生参加家庭生产劳动制度),规定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劳动时间,对参与的学生和班级或院系实行积分制,将积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班级或院系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应当将加强劳动教育专兼职师资建设列入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将有效实施劳动教育列入教师考核标准,高度重视保障劳动教育校内资源建设和配置;应当制定保护学生劳动安全的操作细则;应当制定家校合作以及指导家庭切实合理安排学生承担自我生活服务劳动、家务劳动(以及部分家庭的生产劳动)的制度,组织学生家庭进行劳动教育经验交流,表彰先进家庭。

在合力落实劳动教育责任链条中,家庭既负有配合学校的责任,又负有主动要求和指导孩子进行自我生活服务劳动、家务劳动(以及部分家庭的生产劳动)等责任。社会企事业单位负有配合学校、适当开放适合不同年龄学生的劳动场所以及加强指导的责任。

在合力落实劳动教育责任链条中,各级政府不仅肩负指导、支持和监督的责任,而且肩负构建完整链条、让链条有效运行不掉链子的责任。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应当将加强和改进劳动教育纳入教育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应当就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劳动教育目标、课程、教学、活动方式等方面,以及将劳动素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劳动教育中的学生安全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指导文件;应当为学校劳动教育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为专职师资建设提供培训、技术职务评聘、校际共享等政策支持;应当将劳动教育纳入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督导评价,纳入校长述职考核。其他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分别从营造劳动教育的舆论环境、提供劳动教育的专用实践基地、鼓励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动教育精神奖励和政策优惠、鼓励保险等金融机构提供公益性学生劳动保险等方面承担责任。各级工青妇组织应当根据各自组织特点,承担起为学校实施劳动教育提供校外兼职教师和青年志愿者,指导家庭重视学生从事家务劳动、自我生活服务劳动和家庭生产劳动等责任。综合起来,各级政府尤其是区(县)政府应当以政府文件形式明确各相关方面的劳动教育责任,将其纳入教育督导的“督政”内容,并规定督导考核和奖惩办法。

【作者文新华,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原载2020年第8期《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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