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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是生活化的家教读本

作者:朱永新 发布时间:2022.05.22
中国教育报

今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不仅是一部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本,也是一部生活化的家庭教育普及读本,值得广大父母认真学习。这部法律不仅充分论述了家庭教育的任务、原则、内容等,对于家庭教育的具体方式方法也提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要求,非常具有指导性和实用性。

第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童年只有一次,陪伴无法替代。父亲是男人最重要的工作,母亲是女人最神圣的天职。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曾经进行过中国城市家庭教养中的祖辈参与问题调查,结果显示,近八成家庭有祖辈参与教养。隔代养育有经验丰富、时间充裕、情感亲近等优势,但也有观念相对落后、方法相对陈旧、边界难以把握等缺点。促进法提醒父母,父母是儿童成长的首要责任人,即使有隔代抚养,祖辈也不应该替代父母承担责任,而应该发挥辅助、协助作用。

第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教育孩子是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父亲和母亲都不能缺位。许多家庭的传统是“男主外、女主内”,教育责任主要由母亲承担,父教缺位,或成为所谓的“影子父亲”,对孩子的成长非常不利。促进法明确提出要发挥父母双方的共同作用,其中第二十条还规定,即使是分居和离异家庭,父母双方也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第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家庭教育的最本质特点就是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正如陶行知先生所说的那样:“是好生活就是好教育,是坏生活就是坏教育;是认真的生活,就是认真的教育,是马虎的生活,就是马虎的教育;是合理的生活,就是合理的教育,是不合理的生活,就是不合理的教育……”家庭中到处是教育的资源和契机。父母应该抓住各种机会,用生活本身来教育和影响孩子。

第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最好的教育是在潜移默化中实现的。父母的教育方式即使是正确的、合理的,也尽可能不要用强制的灌输的方法,不要居高临下、我说你听,更不能用家庭暴力、我打你挨。孩子是通过模仿父母来学习的,不仅复制了父母的遗传基因,也复制了父母的行为特征。父母既要说得对,更要做得好,言行一致才能成为孩子的好榜样。

第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家庭教育中,经常容易发生溺爱和严厉两种极端,有的家庭则分别由母亲和父亲担任“白脸”和“红脸”两种角色。有原则、有智慧、有底线的爱,是教育的底色,也是教育的前提。过度的宠爱会让孩子“消化不良”,过度的严苛也会让孩子不堪忍受。家庭教育要将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关键在于父母掌握教育的度,智慧地平衡两者的关系。

第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孩子就是种子,每一粒种子都蕴藏着巨大的可能性,教育的作用不是用同一个标准把本来具有无限可能性的孩子变成相同的人、单向度的人,而是尽最大努力尊重孩子的差异,挖掘孩子的潜能,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让树拥有树的挺拔、让花散发花的芬芳。

第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由于年龄、知识、经验、能力等天然优势,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很难以平等的身份与孩子商量、讨论、交流,而更多是命令、教训、强制甚至责罚。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儿童,或者是处于叛逆期的青少年,对此具有天然的抵触情绪。只有以平等、尊重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第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许多优秀父母的案例告诉我们,教育孩子的过程也是向孩子学习的过程。孩子是未经雕琢未受污染的个体,身上保存着人类最珍贵的品质——好奇好问、纯洁天真、无忧无虑、活泼好动、不惧权威等,怀着敬畏心教育孩子、与孩子一起成长,是家庭教育最好的风景。

第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教育有方,教无定法,关键是父母要真正意识到家庭教育的意义与价值,不是把家庭教育作为沉重的负担,既不为孩子能否考上名校、找到好工作而焦虑,也不因为教育的内卷而“躺平”。父母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有智慧的父母自然能够找到和创造科学的养育方法,享受与孩子一起成长的快乐。

(作者系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中国教育报》2022年05月22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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