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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改革撬动教育督导变革

作者:聂岸远 发布时间:2021.01.19
中国教育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全面规划了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方向目标、推进路径、任务要求,是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行动指南。

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各负其责,协同推进。评价是教育督导的重要功能,督导评价是教育评价的主要方式之一,督导评价改革是教育评价改革的应有之义。

做好示范引领,落实评价改革要求。近年来,教育督导部门逐步建立了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等重要制度,开展了系列评估活动。

这些评估活动,事关对各级政府部门、学校的教育政绩评价,社会关注度高,具有高利害性,同时也影响带动着更多领域更多形式的教育评价,可以说是教育评价活动的风向标之一。

教育督导部门应该充分认清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要求的主体责任,在督导评价工作中,进一步转变教育评价观念,在评估标准制定、评估实施、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导向,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倾向,引导各级政府、学校、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质量观。

做好统筹监管,提高评价专业水平。长期以来,教育检查、评价政出多门,先不说评价内容是否合理、评价方法是否科学、评价效果是否明显,评价活动数量多、形式主义严重本身就成为一种顽瘴痼疾。

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枢纽作用,把好督导检查的总开关,本着必要、精简、高效的原则,切实履行好统筹职能。

教育评价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专业的事必须由专业的人、专业机构来做。第三方教育评价专业机构参与教育评价工作,是大势所趋,也是政策要求。

当前,我国第三方专业化教育评价建设还比较薄弱,许多评价活动也不够规范,需要政府积极扶持、科学引导、完善管理。教育督导部门应该扶持教育评价专业机构成长,同时加快制定教育评价行业标准、工作规范,并对第三方教育评价活动进行有效监管。

做好监督反馈,促进评价政策完善。《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们有了一个很好的路线图,但是关键在于落实。要打破教育评价路径依赖,建立起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

教育督导要做好评价改革的监督者,对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督促指导解决,对消极应付甚至背道而驰的单位和个人,要敢于亮剑,坚决纠正问责,确保教育评价改革永不停步,行稳致远,达到预期目标。

教育评价改革是一个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的过程。在这一进程中,教育督导部门具有显著的信息优势、沟通联络优势。一方面应该通过教育监测报告、评估报告、督导报告发布,引导社会舆论,主导教育评价正确方向;另一方面要充分用好反馈报告、咨询建议等方式,对教育评价政策的完善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系山东省滨州市政府督学)

《中国教育报》2021年01月19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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