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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家庭教育经验与反思

作者:本报记者 杨咏梅 整理 发布时间:2019.06.27
中国教育报

6月23日,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儿童中心联合召开主题为“新中国70年家庭教育经验与反思”研讨会,与会专家从历史分期、政策指导、现实需求、社会治理、未来趋势等角度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来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成就与经验。

专家们从各自的研究视角,高度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家庭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指出家长学校是家庭教育工作的主阵地和主渠道,建议加强政府主导、重视政策需求,创造有学理性支撑和系统方法论的家庭教育知识体系,倡导融入价值观教育、建设儿童友好的家庭教育生态和家庭友好型社会,建立支持家庭的社会公共服务机制。

同时,专家们也指出目前家庭教育存在功利化倾向,基本理论研究薄弱、科学性不够、影响力有限,儿童权利尚未深入人心,文化重建面临多重挑战,呼吁将家庭教育纳入家校社三教结合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中,期待每所大学都能开设家庭教育课程,让年轻人提前做好当父母的准备。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朱永新

当务之急是将家庭教育纳入现代教育管理体制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的家庭教育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年—1966年)是重建探索期,第二阶段(1966年—1978年)是混乱颠覆期,第三阶段(1978年—2012年)是积极行动期,第四阶段(2012年至今)是自觉建构期。

重建探索期,教育的主要任务就是改造中国旧教育,建立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主要任务是接管改造旧学校、院系调整、扫盲、提高工人和农民的文化素质、教师的思想改造,在家庭教育方面没有太多具体的政策和行动。

混乱颠覆期,中国传统的家庭教育被严重颠覆,很多家谱烧了、祠堂撤了,传统家训、家风都从根基上受到了动摇,家庭亲情淡化,亲子反目、夫妻互相揭发,教训多过于经验,需要反思和检讨。

积极行动期,出台了很多国家层面的家庭教育政策法规,如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提出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1986年通过、经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提出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1991年通过、经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1999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素质教育应当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要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德育工作的新格局,共同开创素质教育工作的新局面;2010年审议并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同时在德育、减负、评价等部分也明确提及家庭教育。

全国妇联和教育部也出台了大量文件,如1998年全国妇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了《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2011年全国妇联和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实践层面,从中央到地方都行动了起来,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中国家庭教育进入自觉建构期,最大的特点就是国家最高领导人反复强调家庭教育,强调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2015年团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讲到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等,这三个注重已经成为推进家庭教育非常重要的指导思想。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时也做了长篇讲话,提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明确提出了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同时提出学校、家庭、政府、社会在教育上都有责任,提出了教育、妇联等部门要统筹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第一次把教育部门放在妇联前面来支持家庭教育。

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推动下,家庭教育进入前所未有的黄金时期。先是教育部颁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然后全国妇联联合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科协、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

1978年以来,家庭教育发展有两大亮点,一是领导前所未有地重视,二是各部门协同推进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全国妇联、关工委及教育行政部门,对于推动家庭教育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目前,三种主要的家庭教育工作模式是妇联模式、关工委模式和区域性、民间模式,涌现出非常多的好典型。

反思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一是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学术支持不够,二是社会的家庭教育素养存在问题,三是家庭教育管理体制方面,家庭教育一直没有被真正纳入现代教育体系。

国外的各种家庭教育理念背后,都有其学术理论及大型调研报告的支持,例如科尔曼报告。虽然近两年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也在努力推动家庭教育调研工作,但无论从深度还是广度上都很不够,发布的调研报告对社会并没有产生很强的冲击力,也没有产生深刻的影响。现有的家庭教育研究学者力量比较薄弱,广大教育学者对家庭教育的关注度仍然不够。

目前社会大众对孩子的教育存在过多的焦虑,包括受过高等教育的中产阶级父母。普遍焦虑的背后,反映的正是全社会家庭教育素养较低,很多教育的常识并没成为社会的共识。

如何把家庭教育纳入现代教育三教结合的制度体系,是目前家庭教育发展最根本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办好家庭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但现在实际推动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没有设立独立的家庭教育处,没有把家庭教育纳入其基本职能,也没有专项的预算及经费。而妇联牵头推动家庭教育,无论从财力、人力、协调能力上,都存在着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内在缺陷。

2019年2月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并没有把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非常好地融入其中。因此,我们建议重构现代教育体系,明确教育部门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里要起到牵头作用,当务之急就是将家庭教育纳入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在家庭教育的黄金时期趁热打铁,更好地推动家庭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 傅国亮

家庭教育发展更要重视政策需求

当前家庭教育要进一步深入发展,根本在于政府要给予新的政策指导。

改革开放以来,家庭教育的发展有3个历史节点。20世纪80年代,第一个家庭教育研究会——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成立,两所小学和一所中学自发建立家长学校,家庭教育首次进入中小学。1996年,我受委派代表国家教委和全国妇联共同制定了第一个家庭教育五年计划,从此家庭教育由民间主导转变为政府主导,逐步走上政府主导、行政管理的发展轨道。

2015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春节致辞“注重家教”的精神,我在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提出“教育部需要独家颁布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我们与基础教育一司配合,在基础教育一司主导下发布《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指导家庭教育工作正式列入教育系统工作序列。

回顾历史,家庭教育发展的主要经验是政府主导、政策指导,各种需求中更要重视的是政策需求。

家长学校是家庭教育发展的主阵地和主渠道,是家校合作的最初形式和主要形式。但长期以来,存在“主阵地不主”和“喧宾夺主”的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家长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制定了3个重要的政策文件,为指导、规范和促进家长学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其中关于家长学校的定位,变化了3次。第一次界定家长学校的性质为“广大家长自愿参加的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群众性业余教育机构”;2004年《关于全国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修改为“以未成年人的家长及其抚养人为主要对象,是为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而组织的成人教育机构”;2011年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表述为“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素质的重要场所,是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

目前兴起的家长委员会,主要任务应该是“参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随着形势的发展,增加了参与家庭教育工作新任务。但如果离开家长学校,另起炉灶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既浪费专业资源,又造成“政出多门”。

当前家庭教育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期,急需政府的政策指导和支持。

首先,急需家庭教育的立法。2018年8月,家庭教育立法终于列入国务院法制办2018—2020年立法规划,令人鼓舞!如果颁布了家庭教育法,家庭教育就争得了应有的法律地位,从此在法律上摆脱了边缘化的问题。

其次,急需领导体制的调整。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明确教育部门家庭教育的责任:在八一学校讲话,明确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学校要担负主体责任”;在全国教育大会讲话,实际上将教育部门列为家庭教育的首家责任单位。

目前的当务之急,是研究制定颁布新的家长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新理念新要求。为此,要开展家长学校的调研,研制新的家长学校政策,阐述家长学校的性质和定位,明确家校社合作的方式,明确家庭教育的重点,明确家长的主体责任,明确立德树人的价值标准等。

中国教育报刊社党委书记、社长 翟博

把价值观教育融入新时代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起点和基点,是家庭建设的基础,也是一切教育的基础。良好的家庭教育、和谐的家庭关系,是塑造一个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基础,对社会稳定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这个有着五千多年优秀传统文化教化的国度里,家庭、家教和家风是文化绵延不断的根脉、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民族血脉永续的源泉、生生不息的精神营养。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家庭教育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过程: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是探索发展时期,改革开放初期到党的十八大是高度重视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是大发展时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家庭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关注前所未有。2015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春节团拜会讲话中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深刻地阐明了家庭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中的特殊重要性。

同时,随着社会发展,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社会各种压力也影响到家庭教育之中,表现为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脱离;家庭教育的功利主义、利己主义日益严重;重智育轻德育,重应试轻能力;两极分化,城市家庭教育普遍存在过度教育、过分溺爱,而农村家庭教育普遍存在教育缺失、爱的缺失。

当前,如何加强和引导家庭教育的正确方向?如何把价值观教育融入家庭教育?如何推进家庭教育科学发展?如何加快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相融合,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这些都是新时期、新阶段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和重要任务。

新时代家庭教育的发展方向和路径,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论述,从思想理论构建上提升理论指引;二是要把握和引领家庭教育的方向,高度重视家庭价值观建设,把核心价值观建设作为家庭教育的核心;三是要建立家庭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四是要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教育体系,明确社会、学校、家庭的教育责任;五是要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六是加强和完善家庭教育法制化建设。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 孙云晓

现实需求推动家庭教育工作蓬勃发展

中国重视家庭教育拥有几千年的历史,民间存在大量的家训。1903年清政府颁布《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是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第一部涉及家庭教育的法规。鲁迅1919年发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1940年,民国教育部颁布《推行家庭教育办法》,次年颁布《家庭教育讲习班暂行办法》。1952年,新中国的教育部颁布《小学暂行规程(草案)》,要求成立家长委员会……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社会出现了家庭教育的强烈需要,家庭教育工作开始突飞猛进地发展。

这种强烈的需要至少有四大原因,也导致中国家庭教育出现前所未有的困境——独生子女时代的到来,让许多父母爱心满满却又束手无策;互联网与新媒体时代的到来,让父母们权威不再;中小学生学业竞争日趋激烈,让父母们压力剧增;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大量出现,让家庭、学校与社会备感焦虑。

危机也是机遇。为了应对诸多挑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把弘扬优良传统文化作为重要内容,却步履艰难甚至是一波三折。这让我回想起“文革”中“破四旧”的经历。1970年,我是个15岁的初二学生,被组织参观了“青岛市造反有理展览会”展览,看到了“中国最大的保皇派康有为的狗头”。那是一位年轻的中学老师领着一帮初中生以“让保皇派头子出来示众”为由,刨开康有为墓,将其遗骨拴上绳子拖着游街示众后贴上标签送进展览会的。几十年后,我多次参观康有为在南海和青岛的故居,敬佩他推动历史进步的巨大贡献,但脑海里那颗腐朽的头颅挥之不去,可见先入为主的力量是惊人的。

由此可见,许多经历过“文革”等政治运动的人,对于传统文化的理解可能存在许多扭曲和障碍,甚至对家庭和家庭教育的认识都存在太多误区。当他们成为父母或祖辈之后,对于孩子虽有爱心却可能有所误导,这是家庭教育指导面临的深层难题之一。

回顾70年的历史,启发有四点: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是治国安邦的伟大策略,任重道远,需要持之以恒;家庭教育指导要遵循家庭教育的规律,要扬起生活教育的旗帜,而避免进入家庭教育学校化的误区;在家庭教育指导中既要注重如何教育孩子,也要注重父母教育素养的提高,没有任何一个时代的父母像今天这样需要学习和成长;儿童参与程度将成为衡量家校社共育成败得失的重要指标。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缪建东

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应深度回应实践问题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我国家庭教育研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在CNKI数据库中以家庭教育为关键词检索从1950年到2019年的文献,总共检索到8311篇,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1990年以后数量迅速增加,但只有约13%发表于核心期刊,也反映出家庭教育研究的质量亟待提高。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家庭教育学术研究主要集中于高等学校,各区域都有家庭教育研究的重要阵地。其中师范大学是重要的研究机构和组织,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是主要的作者单位。

同时,不少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研究生阶段设立了相关家庭教育研究方向,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家庭教育研究中,如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以课题引导学术研究,以实践指导带动普及提高,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地方家庭教育研究会也立足于当地实情,取得了许多有特色的家庭教育研究成果。

但必须承认,当前我国家庭教育研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家庭教育研究的功利性明显,基本理论研究有待加强。针对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家庭教育研究中充斥着大量“开药方”式的研究,有过度迎合家长功利需求的倾向,缺乏对事实的调研和背后机理的分析,研究结果的理性分析和思辨深度都有待加强,一些家庭教育的基本理论问题尚未研究透彻。

家庭教育研究的科学性不够,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成果较为缺乏。科学性不够导致家庭教育研究的影响力有限,与国际学术前沿接轨不够,研究的国际交流不多。未来家庭教育研究者可以更多采用科学抽样、统计分析和大数据分析的方法,以提升家庭教育研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家庭教育研究“单兵作战”明显,跨学科协同研究力度不足。家庭教育涉及家庭内部的父辈、祖辈、子女,还与外部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甚至整个社会息息相关,需要跨学科协同研究,以形成多学科知识和研究方法的整合,以更好地揭示和解释家庭教育现象和问题。

家庭教育研究理论与实践存在脱节,二者缺乏沟通的桥梁。部分研究者忙于制造思潮,推出各种新概念,构建理论模型,习惯于批评家庭教育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一些实践工作者沉浸于琐碎的问题中,急于寻找解决问题的各种具体方法,生搬硬套各种所谓的成功家教方法,难以耐心、系统地学习关于儿童发展的理论研究,对理论敬而远之。理论与实践的脱节使得家庭教育研究往往不能“顶天”,也难以“立地”,导致理论研究对家庭教育实践问题的深度回应不足,对实践走向的价值引领不够。

家庭教育政策研究数量较少,缺少长期追踪研究。现有文献中有关家庭教育政策的研究数量较少,缺少系统分析政策特点和作用的研究、通过计量统计对政策进行科学评估分析的研究和长期调查的追踪研究,导致家庭教育研究整体较为零散,系统性需要加强。

这些问题如果能随着时代发展逐步得到解决,我国家庭教育研究将出现更好的发展局面,从而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更多家庭的和睦幸福助力。

重庆师范大学教育学教授 赵石屏

反思家庭教育须有文化自信

教育归根到底是文化问题,新中国成立70年来家庭教育文化的进程可分为改造、颠覆、重建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至1966年是改造阶段,十年“文革”为颠覆阶段,“文革”之后为重建阶段。

“文革”期间的家庭文化断裂极其惨重,中国几千年的主流文化价值基本被颠覆。“文革”结束,拨乱反正,改革开放,国门打开,家庭教育面临着外来文化、新旧文化、多元文化思潮的强烈冲击,家庭教育的文化重建艰难重重。

家庭教育的文化重建面临中国社会转型的巨大变革,市场经济让教育、文化嵌入了经济化、商业化的体系。中国主流文化的价值体系遭遇市场经济的挑战。金钱财富价值的抬升、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合理性、契约精神对传统家庭伦理的挑战,都是家庭教育文化重建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问题。

家庭教育的文化重建伴随着近百年世界文化思想的巨大演变,西方各种文化思潮在哲学、政治、教育、伦理等领域深刻影响着中国的文化变迁。例如强调不确定性、不相信本质、否认深刻、淡化历史、忽视秩序、否认崇拜、消解权威;在家庭教育理念、亲子关系、师生关系方面,主张弱化权威、强调差异、强调自我,在很大程度上模糊了家庭教育文化重建的价值体系。

受后现代思想的影响,出现了一种口号“我就是我自己”“只要我愿意,没有什么不可以”,其结果必定演变为“只要我愿意,你就不可以”。最近美国章莹颖案嫌犯在庭审中表示:“我不在乎别人怎样评价我,我就是我自己。”这是何等可怕的强调自我!这种文化思潮在社会秩序构建框架里,必定是死路一条。

家庭教育的文化重建还要高度警惕娱乐化倾向,中国五千年文化延绵至今,包含着对“娱乐至死”的高度警惕。如果放弃对娱乐化倾向的抵制防范,娱乐化倾向将成为社会文化重建面临的深刻危机。

家庭教育文化重建必须要克服文化自信的不足。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新时期的文化重建,多次强调文化自信。中华民族的自信,本质上是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

无论是中国传统文化还是西方现代文化,人才培养很多都是在家庭教育领域完成的,并没有因为时代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盲目崇拜西方文化的人,大多数并不了解西方文化,更不了解自己国家文化的伟大。中国传统文化的德者本也、进退有节、言而有信、刚毅坚卓、以天下为己任等人才规格与联合国提出的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善良、同情、适应变化、全球思维、创造性等品格,二者之间有多少是冲突的,有哪些是一致的,有哪些是可以融合的?

其实二者大部分并不冲突,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在人性上不可添加一物”。教育的起点是人性之初,家庭教育绝大部分内容都是与儿童社会化内容高度一致的。所以文化重建一定要有理论研究与辨析,这样的辨析对现代家庭教育文化重建具有很积极的意义。

中国儿童中心党委书记 丛中笑

倡导建设儿童友好的家庭教育生态

儿童友好是儿童优先的具体化和实际行动,建立儿童友好家庭,应该成为儿童家庭教育生态的重要指标。

儿童友好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行动,主要体现在安全与健康的环境、父母高质量的陪伴、家庭教养方式、家庭游戏和家庭支持等5个方面。

安全与健康的生活环境,是家庭教育的前提。现代化生活带来一些毒玩具、尖角家具等家庭环境中的“杀手”,每年在家庭中意外身亡的儿童数量一直没有降下来。许多家庭的生活方式越来越趋向快餐化,影响儿童健康的食品层出不穷。建议政府为10岁以下家庭提供家具、玩具等安全配套家居用品,并设立多方面健康指引。

父母的高质量陪伴,是陪伴儿童成长最有价值的营养。现在生活节奏加快,父母陪伴孩子的时间不多,许多留守儿童根本得不到父母的陪伴。意识到要陪伴儿童的父母,也常常是孩子自己玩、家长低头看手机,只是孩子的护送者,而没有真正成为儿童的玩伴。父母的陪伴要有质量,要与儿童进行沟通、互动,在互动中启发儿童发展。

家庭教养方式是教育理念的集中体现,对儿童成长影响巨大。目前核心家庭与主干家庭所占比例最多,虽然大多父母主观上希望尊重儿童,但教养方式上更多还是表现出专断和溺爱。在祖辈帮助带孩子的家庭中,父母与祖辈在教养方式上的不一致性普遍存在。应该加强对现有家庭教养方式的研究调研,了解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出有针对性、可以解决实际问题的家庭教养“药方”。

家庭教育应该是生活化、游戏化、情景化的,目前家庭中共同玩的游戏不多,基本还是传统游戏,有必要开发一些新时代的家庭游戏,把教育理念、教养方式融入其中,让家长在与儿童游戏的过程中实现科学的家庭教育。

家庭支持,即政府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政策和服务体系中,让优质、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入社区,让家长一出门就能得到专业指导。政府可以在顶层为家庭开发家庭教育资源,为家庭、家长提供好的学习、指导、服务、资源平台,提高全国家长的素质。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吴重涵

家校合作尚待突破制度定位的瓶颈

每位学生身后是整个家庭甚至家族,相关人口构成的“教育人口”,占全社会人口的90%左右,他们形成支持或反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生态环境,他们的教育认同感、获得感,他们的教育理念,对教育现代化甚至社会治理具有全局意义。

70年家庭教育和家校关系的反思是一个历史的大跨度,从理论、实践、政策等不同视角,一个重要的分析路径是“模式”。模式有三个重要的因素:价值主张,制度定位和各种微观、中观的实施机制。从江西省8年14个家校合作试点县以及全国各地的情况来看,家庭教育以及家校关系模式的确立,制度定位是瓶颈性问题。

要完善校内校外相协调的现代学校制度安排,就要在法律和行政制度上解决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制度整合的定位问题,即家庭教育纳入教育整体发展规划、纳入教育行政基本职能、纳入政府教育经费预算、纳入对区域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指标体系。落实了“四个纳入”,才能打通价值主张与创造性实践之间良性循环的渠道。

各地各学校微观创新是有天花板的,瓶颈在于上位的制度定位约束;价值主张再好,也不一定成为实然的广为接受的理念。解决之道就是落实“四个纳入”,建立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分工、相互支持、相互衔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理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的责任体系,积极形成政府主导、学校主体、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科研引领的“五位一体”现代教育制度。

我们做家庭教育基础理论研究一直坚持实证导向、学理基础、专业视角和全球视野。既宏观梳理把握家庭教育大走向,又从微观角度分析当代中国家庭教育的微观互动过程,给政策提供微观机理的支持,以便更深刻精确地把握教育政策的调整。

从宏观上看,现在家校合作的很多价值主张都很好,但落到微观的运行上,方法可以提炼,经验不可复制。有的经验在这个学校有效,复制到另一个学校却往往不好用,这就涉及具体方法和方法论的问题。比如家庭教育知识普及读本中,具体方法的占比很大,存在缺乏科学性、简单化、迎合家长的功利性等突出问题。尽管现实中确实存在对具体方法的需求,但很多看似光鲜的具体方法,不但无效,有些甚至会误导家长。

随着家长知识素质的提高和学校实践的深入,系统方法论会日益成为家长和学校的需求热点,这就需要创造有学理性支撑和系统方法论的家庭教育知识体系,并和学校教育理论、社会教育理论打通。

从我们掌握的国内外资料和江西省8年的实验看,这样的体系是存在的,但其中社会学理论很大程度上是被忽视了,心理学、教育学占的比重比较大。家庭教育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儿童是在各种活动的互动结构中成长的,这种互动是儿童发展的环境与基础,社会学是系统解释儿童成长中相关的人与人互动结构的。当然,我们既要有系统方法论的知识体系,也要有配套的案例,这个体系才能实用,才能满足家长的胃口和需求。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 鹿永建

家庭教育繁荣离不开家庭友好型社会

家庭教育的繁荣发展,需要专业储备、法制建设、社会参与、政府尤其是教育部门的积极推动,而家庭教育水平的持续稳定提高,还需要稳步推进家庭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家庭教育与家庭建设密不可分,这是家庭教育不同于学校教育的重要特征之一。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将家庭建设比作“皮”,将家庭教育比作“毛”。因此,家庭结构与关系的健康与否,直接影响家庭教育的环境质量和教育水平。

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家庭教育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一个时期的家庭教育兴旺与否,与这个时期家庭建设的水平有很大关系。如果家庭的稳定性和活力大打折扣,家庭教育行为就容易处于混乱状态。

放在整个人类文明史的更大时空中,更能看出家庭建设与家庭教育的密切关系。一个民族、一种文明能否历经磨难而保持较强的凝聚力、旺盛的创造力、持续的生命力,与通过家庭教育传承品格力量、道德力量有直接关系。这种传承是否有效,又依赖于这个民族的公共策略和共同规范是否为家庭的稳定和活力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公元前1400年左右,以色列尚未立国,民族领袖摩西就再次重申律法:在战争开始之前,“谁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阵亡,别人去娶”“新娶妻之人,不可从军出征”。这种视婚姻的价值远高于战争价值的做法,应当是以色列历经磨难而仍能屹立于世界文明之林的密码之一。

相反,靠武力征服盛极一时的罗马帝国则背道而驰,为了保持足够的兵源而限制青年男子进入正常的婚姻,甚至处死秘密主持结婚典礼的人士。这也为强大一时的罗马帝国最终灰飞烟灭提供了一个注脚。

建立家庭友好型的社会,应该谦卑而审慎地研习、传承人类文明中流传下来的关于家庭价值的宝贵文献与丰富经验,通过教育、传播等多种手段,促进全社会形成珍惜家庭、建设家庭、保护家庭的共识。

建立家庭友好型的社会,当然离不开公众政策和法制建设的担当,比如完备的家庭法。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中国儿童中心家庭教育部部长 霍雨佳

尊重儿童权利 重构童年价值

儿童权利的正式提出源于联合国198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1992年4月2日正式对我国生效。公约明确规定所有儿童应该享有的数十种权利,其中包括最基本的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受保护权以及全面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家庭教育中的儿童权利保护经历了4个发展历程:

1949年—1966年,是儿童权利保护思想的萌发阶段。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提出要“注意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第一本儿童杂志《中国儿童》出刊、第一个少年儿童广播电台建立、第一次全国“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开启,党和国家领导人作出不少呼吁社会保护儿童权利的批示。

1966年—1977年,是儿童权利保护思想的停滞和倒退阶段。

1978年—1991年,是儿童权利保护思想的培植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中明确规定了儿童生存、发展及受保护等权利。第一个家庭教育研究会“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成立、《父母必读》杂志创刊、第一本家庭教育理论著作《家庭教育学》(赵忠心著)出版,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中就儿童的人格与成人平等、尊重儿童等涉及儿童权利的核心问题有专门论述。

1992年至今,是儿童权利保护思想的确立及工作体系形成时期。国家明确将依法保护、儿童优先、儿童最大利益、儿童平等发展及儿童参与等作为儿童工作的基本原则。相关法律建立健全,有关学术研究陆续展开,中国儿童中心出版了第一本以儿童权利为专题的儿童蓝皮书《中国儿童参与状况报告(2017)》,相关研讨及实践项目也在不断开拓和深入。

尽管我国家庭教育及儿童工作均已确立了儿童权利保护的宗旨和目标,但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思考和继续研究。比如在家庭教育理论建构中如何定位儿童权利保护,以彰显其在家庭教育中的独特意义和价值;儿童权利保护在家长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应用中如何落地,使之深入人心,丰富和完善传统家庭教育的方法;儿童权利保护与中国家庭教育传统文化之间如何协调和平衡,在继承与拿来之间如何实现对话与互补。

总之,加强研究、注重实证、完善政策、服务实践,是儿童权利保护落户家庭建设、丰富发展中国家庭教育事业的必由之路。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早期发展与教育专家 陈学锋

建立支持家庭的公共服务机制迫在眉捷

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的作用至关重要。诸多国内外研究显示,家长教养方式、家庭生态系统等要素,与孩子的学业表现、心理健康等发展结果密切相关。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重视家庭教育的传统,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家长教养方式、亲子关系、育儿理念等不断变化。家庭教育正在从传统家族观念下私人领域的事务,逐步演变成现代社会中具备社会公共事业属性的国民教育体系的一部分。

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反思教育:向“全球共同利益”的理念转变?》,呼吁“培养当今及今后社会和经济所需要的能力”。也就是说,除了培养孩子具备基本的读写技能和专业知识,还要培养他们适应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变化并做出反应的能力。这就要求家长以更加尊重、平等的态度对待孩子,并且提升自身的社会情感能力,采用更积极的教养方式,具备更科学的教育观念等。

教育资源的竞争、城市化和产业调整带来的就业压力和人口流动,以及城乡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差距等,无不影响着家庭环境和亲子关系,使教育焦虑成为当前城乡家长面临的突出问题。《全国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2018)》指出当前家庭教育中的主要问题,是家长重言传轻身教,对孩子提出的要求自己却做不到,导致亲子冲突增加;家长参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过少,网络带来的家庭直接交流减少等,这些都需要引起关注。

在当前社会环境中,单靠家长一己之力很难实验高要求的人才培养目标,建立支持家庭的公共服务机制,优化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和社区、网络等教育环境,尤显重要且迫在眉睫。

2010年以来,中国政府已在多个文件中对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进行了规划。但在家庭教育政策建设方面,仍需加快脚步,特别要关注欠发达地区的家庭和儿童。要通过家庭福利、教育及保护等机制的完善,给家庭以切实的支持,确保儿童在家庭中的权利。同时,建立完善家长教育体系,开展家庭育儿、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的培训交流活动,为家长提供科学、及时的育儿支持,才能让家长的教育焦虑逐步减轻,让孩子在更加友好、自由、支持性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长 赵忠心

所有大学都应开设家庭教育课

回首新中国成立70年家庭教育的发展,不难看出我们过去对微观方面的家庭教育研究得比较多,今后要更加关注宏观层面,加强家庭教育基础理论研究。基础理论关系到家庭事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要注重研究历史,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才能更好地预测未来。要研究家庭教育在这70年里究竟发生了哪些变化,我们做的哪些工作是比较符合家庭教育规律的,又有哪些是不太符合或者违背家庭教育规律的。这些都需要进行很好的总结。

家庭教育虽然是一种私人教育,是在家庭这个封闭的社会组织形式里面实施的,但它与社会生活并不是互相隔绝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变革,都会通过多种渠道渗透到家庭里面来,影响家庭生活,影响家庭教育,也会影响家长的心态。

70年,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是极短的一个瞬间,但这70年间我国的社会变革是非常深刻的。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家庭教育受到深刻影响,有很多方面值得总结。现在的家长非常重视家庭教育,父母非常舍得为孩子花钱、花精力,但是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变得比较肤浅、表面、功利,比如有的家长认为上好学校、考好分数、取得好名次就是成功的家庭教育;有的家长觉得老一辈帮忙带孩子是天经地义的,生了孩子以后就“外包”给了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要不就是“外包”给保姆,错失了陪伴孩子的黄金时期。这些都是不正确的,是年轻父母的一种失职。

不过令人欣喜的是,现在党和国家领导人都非常重视家庭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过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如果说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对孩子来说像一座综合加工厂,家庭教育当然是无可替代的第一道工序,是给人生“打底色”的。

要想把家庭教育搞好,最要紧的是培训好家长。除了开办家长学校,我还主张所有大学都应该开设家庭教育这门课程,让年轻人提前做好当父母的准备。

20世纪80年代我在北京师范大学开家庭教育选修课的时候,全校1600多名学生,选这门课的学生就有1200人。最大的阶梯教室都装不下,只能分成两个学期分别上。我问过学生为什么选这门课,很多学生说,以后我们不管做什么工作,都要当父母,要提前做好知识的预备。

(本报记者 杨咏梅 整理)

《中国教育报》2019年06月27日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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