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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儿童“第三空间”生存能力

作者:齐媛 发布时间:2019.01.05
中国教育报

2017年世界儿童报告显示,世界总人口中的上网人口比例已高达48%,而全世界互联网用户中,约1/3为18岁以下的儿童青少年。最新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规模已超过8亿,普及率为57.7%,其中10岁以下网民占总体网民的3.6%,10至19岁网民占总体的比例为18.2%。数字媒体则影响了年龄更小的儿童。美国儿科协会2016年发布的《儿童青少年与数字媒体》报告指出,上世纪70年代的儿童4岁才开始定期观看电视,而现今的儿童从4个月起就开始与数字媒体互动。

提升儿童在数字世界中的生存能力与生存质量,是世界性的问题。国内研究显示,所调查的1000余名3至6岁城乡儿童中,93%的儿童平均每天收看电视90分钟,27%的儿童平均每天使用电脑玩50分钟游戏。由此可见,数字媒体和互联网在儿童中已经日趋普及,成为儿童生活与学习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另一方面,数字媒体与网络的普及却似乎未给儿童带来预期中的积极影响。

    儿童入学前没有建立起对媒体与网络的全面认识

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数据显示,从2012到2015年,经合组织(OECD)国家15岁儿童报告的平均每周上网时间从21小时增加到29小时,意味着每天的上网时间增加了一个小时以上。但伴随着上网时间增加的却是学生学业测试成绩的降低。此外,伴随着数字技术不当使用而来的儿童近视、户外运动减少、网络成瘾、网络欺凌等问题也困扰着整个社会。家庭和学校在培养儿童积极、健康的数字生活方式上负有不同的使命和任务,不论哪一方面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儿童数字生活的质量以及数字生存能力的发展。

虽然大部分儿童在家庭中的媒体与网络使用会受到家长的监督和控制,但家长完全放任、任由孩子使用的情况也并不少见。采用这种使用方式的家长放弃了对媒体与网络使用的监管,儿童完全凭借个人喜好进行使用,看似尊重儿童,实则贻害无穷。因为儿童的自制力尚未得到充分发展,其他心智方面的发育程度也不够,很容易引致对媒体与网络的失控使用,如长时间看电视或上网打游戏,对身心产生不良影响。与之相对的另一极端是家长完全限制,隔绝家庭中对媒体和网络的使用。这些家长从自身的认识甚至偏见出发,对媒体和网络使用基本持否定态度。其潜在危害也是多方面的:儿童可能因与其他孩子缺少来自网络信息的共同话题而感到失群,少数孩子还可能在没有家长监控的情况下进行“报复式”使用。从对孩子长远发展的影响来看,这种方式也是不可取的。

有的家长将媒体与网络使用作为孩子最主要的娱乐方式,有的家长将媒体和网络使用作为鼓励孩子完成学习任务的外部奖励,这些做法都强化了儿童对媒体与网络的娱乐功能的认识,容易形成儿童对媒体和网络使用的娱乐偏好。而媒体和网络的娱乐偏好是儿童网瘾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这种方式虽然做到了适度使用,但由于没有帮儿童建立起对媒体与网络功能的全面认识,仍然无法避免潜在的负面影响。

    学校在媒体与网络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国际学生评估项目数据显示,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学生各科成绩的提升受益于更频繁的校内使用,在个别学科,如科学,甚至出现了校内计算机使用与学业成绩负相关的现象。但在笔者所参与的何克抗教授带领的跨域式发展研究,自己团队在实践的“思维发展型语文课堂”,都充分证明了信息技术支持下,通过课堂重构实现了教育质量的提升。在校内如何利用好数字媒体与网络工具以促进学生学习,仍然是困扰教育者的一大难题。学校在媒体与网络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可大致归为三类。

第一类是对学生在校的计算机使用疏于管理。数据显示,在国际学生评估项目调查的9种校内使用活动中,校内在线聊天越多学业成绩越低,而且在线聊天是从2012年到2015年增长最快的一项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学校对在校期间的网络使用是缺乏监督和指导的。

第二类是学校对计算机网络使用采取过于保守的态度。学校或许出于方便管理的考虑,或许不愿承担计算机网络使用可能带来的风险,打着防止上网分散孩子注意力或者保护视力等旗号,过度控制甚至禁止孩子在校内使用计算机和网络。这么做虽然短期内换取了更长的纸笔学习时间,但实质上是对信息化挑战的回避,是一种得过且过、掩耳盗铃的思想作祟,这种做法从长远看对孩子的发展是得不偿失的。

第三类是学校能认识到信息化对教育的潜在价值,但在使用中过于强调教师的技术使用以及展示性的教学。由于在此过程中学生没有直接操作数字技术的经验,所以无法形成对数字世界的真实体验,当代社会所强调的以网络为基础的沟通、协作等核心素养的培育发展更是无从谈起。当前,各种国际教育评价项目纷纷从适应未来社会的需要出发,对学生在基于网络的真实协作情境中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测量和评价。如果不增加学生应用数字技术进行真实问题解决的机会,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创作、分享、交流、评价、反思等高阶思维的学习活动,而仅仅用来做传统意义上的教育消费,把学生作为知识技能传授的对象,培养学生21世纪技能的目标必然落空。

家庭承担着儿童数字化生存能力的启蒙任务,学校则至少有两方面重要任务:一是帮助儿童形成良好的媒体与网络使用习惯和网络安全等能力;二是在养成好习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信息素养,增强利用信息技术收集、管理、制造、交换信息的能力,以适应数字时代的要求。

    儿童的数字化生存能力亟待加强

提升儿童数字化生存能力,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家长要站好数字媒体使用的第一班岗。比起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方法上最大的区别在于身教重于言教。在引导孩子合理使用媒体与网络技术方面,父母不能只是监督管理,更多的应该是保持平等的心态,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另一方面,家长要对媒体和技术的学习与使用保持开放态度,坚持与孩子一起认识和使用媒体网络。最重要的是,加强现实世界的亲子沟通,把孩子心理需求的满足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

日常心理需要满足程度不高的儿童,通常上网时间更长,并伴随着较少的网络积极情感,他们的网络行为在向不健康的方向发展。大量关于成瘾的研究也表明,亲子关系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父母如果能关注儿童的心理需求,对儿童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关怀,儿童就不会转向网络寻求心理补偿,因而更容易表现出适度地使用网络并伴随积极情感的健康上网行为。

当前的媒体网络家庭使用中对儿童的娱乐功能被过度开发,而促进儿童学习与发展方面的功能被弱化。为此家长应着力培养儿童在媒体与网络以外的兴趣爱好和休闲方式,如多带孩子参加户外活动、参观博物馆和科技馆等场所,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等。这样既创造了亲子沟通的机会,又可避免媒体网络过度使用可能给身体带来的不良影响。

其次,学校要为学生创设“使用技术学习”的丰富环境与经验,担负起提升儿童媒体与信息素养的重任。我国已进入教育信息化2.0的建设阶段,教育信息化2.0最大的特色就是重视信息素养的提高,培养信息化时代新人。利用技术促进学生学习是学校信息化的应有之义。所以学校有必要以设计良好的基于数字技术的社会化学习、游戏化学习等方式,为学生打开媒体与网络使用的另一扇门,使其看到媒体与网络世界在帮助儿童实现探究、学习、合作、创造等方面的可能性甚至不可替代性。指向高阶思维、核心素养获得的学习活动离不开数字技术的支持。所以学校要为学生努力创造基于技术的学习活动机会,而不能仅仅将媒体网络技术用于教师的展示性教学。

学校还有必要了解孩子在校外的媒体与网络使用情况,家庭教育在提升儿童媒体与网络素养方面的缺席甚至反作用,很容易抵消掉学校的正面努力。学校除了关注学生外,还要承担起家长教育的责任,引导家长配合和支持对儿童媒体网络素养的培养。

再其次,家长和教师应共同关注、合力打造儿童生活的“第三空间”。数字网络生活以其内容的丰富性、形式的多样性、价值的多元性,深深吸引着生存其中的儿童,构成了自然界与现实社会以外的儿童生活的第三空间。

第三空间应当是一个家庭、学校、社会文化可以并存、对话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学生在家庭和学校中的经验都会得到认可,学生的重要他人都可参与互动。儿童则是第三空间的最大受益者,不仅能从规范的媒体网络环境中学习到成为数字公民所需的知识技能,还能在真实的媒体网络体验中逐渐建构起自身的媒体网络行为模式,在有目的、主动性的活动中提高数字化生存能力。

总之,儿童数字化生存能力与质量的提升有赖于家庭和学校的共同努力,反之媒体与网络技术也为家庭和学校文化的过渡与联结创造了机会。数字媒体与网络是当今社会的重要技术基础,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都有责任帮助儿童发展出与当前技术环境相适应的特质、习性和技能,提升儿童在数字时代的生活质量。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德育与心理特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小学生数字化写作能力提升及其影响因素研究”[项目批准号:CCA160190]的阶段性成果)

《中国教育报》2019年01月05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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