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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百年中国民族教育的发展及未来展望

作者:吴霓 杨定玉 发布时间:2021.08.13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民族教育》杂志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是关系千家万户、千秋万代的民生工程。建党百年以来,中国共产党为推进民族地区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贫困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和教育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展望下一个百年,中国共产党将继续带领全国人民共同奋斗,不断促进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以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建党百年中国民族教育发展取得的成就

中国共产党在推动民族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展现了独特的智慧和强大的力量,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成就。

第一,建立起强有力的党的领导体制与民族教育管理机构,有效推进民族教育工作发展。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从此有了革命与建设的先锋队、引路人。为了做好革命教育工作,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从政策纲领到实践措施都非常重视民族教育工作。1922年7月,中共二大明确提出“改良教育制度,实行教育普及”的方针。1926年12月,中国共产党在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解放苗、瑶决议案》中提出“开办苗瑶简易学校”,这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最早的表述,[1]反映了党对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新中国成立后,新生的人民政权更加重视民族教育的发展。1951年11月23日,在《关于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的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都门应加强对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2]此后,相关政策文件均进行了特别强调,如《关于改变西北、西南民族学院领导关系的通知》(1979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报告》(1981年)、《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2002年),等等。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都对民族地区教育进行了专门的规定,这对于新时期民族教育的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在加强党对民族教育工作领导的同时,建立民族教育管理机构,是推进民族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1951年9月,全国第一次民族教育会议上决定:在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和有关的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少数民族教育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1958年,有些地区在取消民族学校的同时,削弱甚至取消了民族教育机构。“文化大革命”中民族教育机构被全部取消,民族教育受到重创。1979年,教育部恢复了民族教育司。1980年10月9日,《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地、县,应在教育行政部门内设置民族教育机构,调配热心为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服务的同志专司其事。1981年2月13日,《国家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的意见》中指出:教育部已设立了民族教育司,地方教育部门内设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可由各地人民政府确定,所需人员在现有编制内调剂解决。根据中央决定,全国有关各省教育厅相继建立了民族教育专门机构或专管人员。民族教育机构的建立,成为党对民族教育领导与有效管理工作实施的载体和桥梁,对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少数民族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逐步建立起完整的少数民族教育体系。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民族关系和民族政策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新中国废除了民族压迫制度,建立了平等、团结和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新中国以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事业。民族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各民族文化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包括少数民族教育在内的国家教育体系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并逐渐得到快速发展。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截至2018年底,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有少数民族在校学生3067.25万人,占全国在校学生总数的10.99%,比1951年的少数民族在校生人数增长了30倍。[3]在专任教师及占比方面,也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截至2019年底,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少数民族专任教师达到150万人,占全国专任教师的8.76%,在校学生以及少数民族专任教师数量的大幅增加,是党和国家大力加强少数民族教育的直接体现,少数民族同胞的命运也因此发生了历史性根本性改变。经过百年发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完备的民族教育体系,民族地区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教育公平度、人口素质、教育质量等不断提升,不仅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受教育权利,还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对口帮扶力度加大,民族地区教育水平明显提高,上大学难的问题得以缓解。教育对口支援一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2010年以来,党和政府进一步加大教育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和涉藏重点省份工作力度,17个省市对口支援西藏7个地州、6个省市对口支援青海省藏族聚居区6个州、19个省市对口支援新疆82个县市。同时,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的迫切需要,国家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2012年)、《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2019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发展。从全国范围看,2019年,全国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4002万人,在学研究生286.3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2015年的40.0%提升至2019年的51.6%,我国提前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4]在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体量不断增大,办学能力不断增强。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中西部地区倾斜,中西部教育水平差距逐渐缩小。部委所属高校属地招生比例明显下降,调整后存量及增量主要投向了中西部地区。与此同时,为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学生上大学难的问题,国家相继实施“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和“地方专项”计划,并不断扩大招生规模。截至2020年3月底,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自2012年以来累计招生近60万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从2015年的27.5万人增加到2019年的50.9万人,极大地缓解了民族地区学生上好大学难的现实问题与困难。

第四,提高经费支持,加大对民族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十三五”期间,到2019年,我国建立了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学生(幼儿)10590.79万人次(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比上年增加789.31万人次,增幅8.05%;累计资助金额2126亿元,比上年增加83.05亿元,增幅4.07%。学生资助资金连续13年保持快速增长。[5]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力度明显,2019年,全国共有2025.7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包括寄宿制学生1290.11万人,非寄宿制学生735.59万人。其中,中西部地区1789.13万人。从区域来看,中西部地区资金为180.54亿元,占89.01%。不断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2019年,“三区三州”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共有239.5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占“三区三州”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55.09%,包括寄宿生219.28万人、非寄宿生20.22万人;资助金额共计34.5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36亿元、地方财政资金14.22亿元。除义务教育阶段外,其他阶段受惠学生387.76万人次,累计金额72.25亿元,贫困地区学生资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民族地区乡村教师结构趋于合理,城乡差距不断缩小。随着“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实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步伐明显加快。2015年以来,中央财政划拨奖补资金206亿元,惠及中西部725个县8万多所学校近130万名教师,合力实施乡村教师医疗、住房、荣誉奖励等多种保障政策,教师待遇明显提高。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1001.6万人,比上年增加28.6万人,增长2.9%;其中,小学阶段专任教师626.9万人,比上年增加17.7万人,增长2.9%,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高中及以上学历)为99.97%,生师比为16.9∶1;初中阶段专任教师374.7万人,比上年增加10.8万人,增长3.0%,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大专及以上学历)为99.88%,生师比为12.9∶1。义务教育阶段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比例继续提升,农村学校提升幅度快于城市。城乡教师学历差距进一步缩小,对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推动民族地区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六,“组团式”对口帮扶力度加大,民族地区师资短缺问题明显改善。为加强民族地区教育,国家实施特岗教师计划,银龄讲学计划,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万名教师支教计划等对口支援帮扶项目,对中西部地区教师短缺问题的解决、教育质量的提升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7年,全国选派2.4万名优秀教师赴“三区三州”受援县支教。2018年以来,累计为中西部贫困地区选派近9万名支教教师,对于中西部民族地区师资问题的解决起到重要的作用。2006年,教育部等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该计划实施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710亿元,累计招聘95万名特岗教师,覆盖中西部省份1000多个县、3万多所农村学校,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后留任率达到85%以上,特岗教师中本科学历的达到80%以上。特岗教师计划的实施,对缓解中西部民族地区师资短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发展中西部民族地区教育效果明显,意义深远。

面向新征程的中国民族教育未来发展

回首过去100年,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取得了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伟大胜利。100年来的成就充分证明,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优先发展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国家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民族教育,也必然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彰显更加重要的角色。因此,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快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成为第二个百年征程中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是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强化政治引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以来,无数仁人志士用生命和鲜血在历史丰碑上镌刻出来的。百年来风雨兼程、波澜壮阔,“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的发展历史无数次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因此,坚持党对民族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党在民族教育工作中的政治引领作用,是民族教育工作保持正确方向的根本政治保证。一方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领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民族教育工作要贯彻“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核心问题,确保民族教育正确的政治方向。另一方面,强化党对民族教育工作的组织及业务指导。民族地区教育因受特殊的历史、自然与时空的影响与制约,发展速度缓慢,相对薄弱。要加强党对民族教育工作的组织及业务指导,部署安排熟悉业务的党员,做好民族地区教育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教师队伍建设、教材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推普巩固等问题,推动民族地区教育工作上台阶、出水平。

二是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返贫防控追踪指导,实现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与使命。在脱贫全面实现后,如何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成为实现新时代国家教育发展及其现代化目标的基本背景。2020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强调,“十四五”期间为返贫防控的关键期,也是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过渡期。2021年5月14日,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任务,对教育返贫防控进行了明确的指导。我国广大民族地区是深度贫困的集中地带,最先面临着返贫防控的风险,同时也面临着如何将返贫防控与乡村振兴有序对接的重要发展问题。在这一时代背景和现实需求下,聚焦民族教育领域和教育系统,发挥教育在返贫防控过程中的功能与作用,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民族教育后续发展问题作出有效的评估与监测,适时进行相关政策反馈与调整,为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教育可为的政策供给与智力支持,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关键性工作。

三是加强民族文化互鉴共融,促进民族团结,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寄托和根脉。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富于智慧的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开发、创造并积累了许许多多的文明及生存智慧,形成了博大精深、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在广大的民族地区,民族民间文化种类繁多、异彩纷呈,这些都是各族儿女千百年来在生活实践中创造的智慧结晶,许多优秀的民间文化不仅拥有思想上的大智、艺术上的大美,而且具有伦理上的大善。因此,探索与挖掘“深藏”在民间的生存智慧与本土知识,形成具有浓郁民族气息与文化内涵的中国特色民族民间文化,是时代赋予民族教育工作者的应有之责与历史使命。

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开展第二个百年新征程的伟大实践中,民族教育不仅仅是学校教育,更是基于特定的环境条件、社会文化等因素,形成的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大文化教育。因此,要加强对民族地区地理环境、民族生态、经济文化、社会组织、人口特征以及民族语言的深入研究,将民族教育置于中华民族文化的巨大场域中,以历史的视角“深描”民族文化背后的深层机理,寻找符合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国家方案,引导各族群众树立起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形成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作者吴霓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杨定玉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后、贵州师范学院教授)(《中国民族教育》杂志2021年第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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