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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理解和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

作者:栗峥 发布时间:2020.10.27
中国教育新闻网

法律是治国重器。“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国家治理,目的在于定国安邦,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没有法治化就没有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指导与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科学地回答了“在新时代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中国法治、如何建设中国法治、如何保障中国法治建设”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

深入理解和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首先在于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坚持党的领导,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基。办好中国事情,关键在党。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实现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统筹考虑解决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种要素存在的各种问题,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统筹全局、协调各方,才能有效化解治理模式转变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稳步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价值取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依法治国的目的就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找到最大公约数,才能画出最大同心圆。把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更好增进人民福祉,才能使依法治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与感召力,才能使全体人民紧紧团结在一起。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博大精深,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思想来源。实施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战略,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承担重要的历史使命,成为构筑法治中国大厦的骨干工程。既要在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鲜活思想内核,又要进一步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行稳致远保驾护航。(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 栗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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