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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王登峰:《意见》明确了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

作者:于珍 发布时间:2020.10.16
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10月16日讯(记者 于珍)今天上午,教育部召开金秋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对《意见》做了解读。

王登峰介绍了《意见》出台的主要背景、总体思路、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和主要改革举措。王登峰介绍,自2018年11月,教育部组建工作专班,启动了《意见》的研究起草工作,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意见》。《意见》起草的总体思路是加强顶层设计:明确了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进一步凸显了体育、美育的价值功能,进一步完善了体育、美育的系统设计,进一步拓展了体育、美育的实施路径。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现阶段学校体育、美育改革发展存在的师资不够、场地不足、评价不硬等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找准突破口和落脚点,力争在课程教学、教师队伍、条件改善、评价机制等方面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的改革举措,突出文件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注重统筹整合:围绕教育工作总体布局,将学校体育和美育统筹规划、统筹推进,坚持分类指导、特色发展,增强系统思维,既保证文件与现有相关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又力求在现有基础上政策有突破、举措有创新。

王登峰介绍,《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是:学校体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聚焦教会、勤练、常赛,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学校美育要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聚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展目标是:到2022年,通过两年的努力,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明显提升;学校美育取得突破性进展,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学校体育、美育体系。

王登峰介绍,《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主要从教学改革、办学条件、评价机制、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改革举措。

一是改进教育教学。在课程体系建设上,提出体育、美育课程体系要注重完善大中小幼相互衔接,按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明确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美育的课程目标。在教材体系建设上,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扎根中国、融通中外,充分体现思想性、民族性、教育性、创新性、实践性,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成长规律,围绕课程目标,精选教学素材,丰富教学资源。在教学改革上,体育教学首次提出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教学模式,美育教学提出了“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着力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在课程开设上,在“开齐开足”的基础上,提出要“上好”体育、美育课程,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学校体育、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等教育阶段学校要将体育、公共艺术课程和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体育、美育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在实践活动上,强调面向人人,强化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健全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学校美育实践活动。

二是改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和场地器材是学校体育、美育的重要办学条件。在加强师资建设方面。针对学校体育、美育教师配备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各地要加大中小学体育、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未配齐的地区每年要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体育、美育教师,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体育、美育教育教学服务。针对薄弱学校体育、美育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现状,提出实施体育、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针对体育、美育教师激励机制不够的情况,提出优化体育、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体育、美育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将体育教师课余指导学生勤练和常赛,以及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指导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在改善场地器材配备方面。针对学校体育、美育场地设施条件存在的问题,提出研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学校美育工作基本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小学校建设体育、美育场馆,与薄弱学校共用共享,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艺术场馆。针对统筹学校和社会资源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公共体育文化艺术设施新建项目优先建在学校或周边,鼓励学校与社会公共体育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合作开设体育、美育课程,将开展体育、美育实践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

三是推进评价改革。评价是学校体育、美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针对学校体育、美育评价不硬的问题,提出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体育、美育工作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和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把体育、美育工作与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在学生评价方面,强化体育、美育在学生评价中的占比,加强过程性评价,提出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推进高校在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启动在高校招生中使用体育素养评价结果的研究,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

四是加强组织保障。在组织领导方面,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学校体、美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各地要研究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体育、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地要建立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要把学校体育、美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在制度保障方面,完善学校体育、美育法律制度,研究修订《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研制规范学校美育工作的法规;鼓励地方出台学校体育、美育法规制度。在经费保障方面,要求各级政府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地方政府要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保证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经费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美育。在营造社会氛围方面,强调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推广的政策制度,加强宣传,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体育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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