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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奖补1200元

作者:刘晓惠 发布时间:2020.05.31
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晓惠)日前,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印发《海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海南省将利用财政资金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

《办法》指出,海南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学前教育实际,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标准分类分档给予提高,提高部分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承担。分类分档标准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园等级、专任教师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生师比、年检结果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各市县自行制定。

在海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本市县同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工资收入,教职工待遇提高部分所需经费,可从奖补资金中逐步解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已高于本市县公办园的,不得用奖补资金继续提高待遇。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奖补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奖补资金拨付后,各市县教育部门应指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加快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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