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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生将分五批返校 高三最先

作者:刘玉 发布时间:2020.03.25
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玉)日前,记者从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春季开学总体工作方案中获悉,辽宁省计划从4月中旬起,分五个批次组织师生返校复学。

第一批,安排高三年级学生开学,实行省域内同步返校。各学校要提前14天通知到相关教师及高三学生,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坚持体温监测和每日报告,尽量避免外出,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寄宿制学校提前做好寝室消毒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批,安排初三年级同一市域同步返校。各市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及防控物资准备情况,自行确定初三年级返校开学时间。各学校要提前14天通知到相关教师及初三学生,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批,安排高一高二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开学,同一市域错时返校。各市、县(市、区)结合防控物资筹备情况,安排分批、错时开学。各学校提前14天通知到相关教师及学生,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批,安排高等学校开学。总体按照生源地疫情风险等级、同一城市高校数量、同一学校在校生规模大小,安排错时错峰开学返校。鉴于毕业年级学生需要参加校园招聘和低年级学生课业量较多原因,返校学生顺序依次为毕业年级、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具体由学校安排。各学校提前14天通知到相关教师及学生,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五批,安排幼儿园开学。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后安排幼儿园开学,并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辽宁省要求各地区、各学校压实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保障防控物资,切实做到精准精细防控。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防止麻痹厌战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网。

为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教育教学质量,辽宁省要求各地区要指导和帮助辖区内所有学校充分利用学生开学前的窗口期,进一步细化开学工作方案。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方案未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复、高等学校开学工作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复,一律不得开学。

同时,辽宁省要求各地区依据学校已经报批的开学工作方案,组织疾控、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组成验收评估组,在本地正式开学前至少1周,对辖区内所有学校校园内外的防控现场进行全覆盖、拉网式验收评估,评估合格的学校可如期开学,评估不合格的学校要及时整改,再次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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