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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5
  为了保障公民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实施科教兴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设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教育法、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充分调研与广泛征求意见,我部研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来信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5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对照表》   教育部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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