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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2018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发现问题突出的高等学校和研究院所进行集体约谈

发布时间:2019.11.14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依据《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2019年11月13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对2018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发现问题突出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集体约谈。   约谈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五项整改工作。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党委、领导班子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二要认真找准问题。要依托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对近年来本单位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进行全面分析,倒查博士研究生质量保障中的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对照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要求,全面梳理和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同时,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检查,做到每个环节都有制度监管、每项监管都能起到相应作用。四要加强责任体系管理。要明确本单位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答辩委员会在学位授予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严格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要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对招生遴选、培养过程、论文完成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要健全导师评价机制,明确导师岗位聘任要求。五要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约谈会后,各单位要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并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各单位要在2020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问题论文的篇数和比例要大幅降低。   据了解,2018年随机抽检博士学位论文6572篇,占全国总数的比例为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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